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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机签订生交流电机物质发电项目合同
来源:{dede:field.source/}  日期:2019-08-31 10:17
 中国电力报中电新闻网讯通讯员丁文琦报道 3月18日,山东琦泉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东方电机举行,东方电机副总经理陈文学、琦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静波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协议书上签字。东方电机电机事业部总经理葛红兵与琦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焦培训就广西生物质发电项目签订了汽轮发电机采购合同。

  琦泉集团广西生物质发电项目位于广西省崇左市及宜州市,项目包括两台4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机组计划于2018年初开始发电。

  生物质发电兼具经济、生态与社会综合效益,对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节能减排、带动农民增收均有积极的意义,与风电、光伏发电等产业都属于我国战略新兴产业,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继余热发电领域之后,琦泉集团的中小火电产品在光热发电及生物质垃圾发电领域将迎来一个小高峰。

  琦泉集团是山东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第一、全国第三的新能源企业,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345兆瓦,规模相当于12个行业主流生物质电厂。此次双方战略协议的签订及首个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承制将使东方电机在生物质发电领域拔得头筹,为该公司今后在该领域的拓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